第二章(七) 加强内部监管防止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在民营企业内部犯罪中,职务侵占是典型的高发犯罪,职务侵占不仅导致企业资产大量流失,更破坏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环境。有效惩治和预防职务侵占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企业的稳健发展。
【风险提示】
1.对企业员工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员在聘任时进行全面考察。
2.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和监督,通过企业监事会、第三方审计等制度对企业财务运行形成有效监督,及时掌握企业财务情况和财务运行动态。
3.完善企业授权审批流程,合理设置审批环节。对大额资金流转、专利授权等重大事项审批程序严格把关。
4.单位临时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5.《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中的“其他单位”包括独资企业、业主委员会等。
【案例指引】
张某在担任甲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私人账户收取货款不入账、虚增交易环节抬高价格、私自委托转让甲公司专利的方式,侵吞甲公司货款一千六百余万元,其中未遂一千三百余万元;以虚增成立乙公司的交易环节、虚增价格的方式侵占甲公司购销差价三千余万元;私自将甲公司数项专利授权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许可给丙公司并收取费用,侵占甲公司专利许可费三百余万元,共计侵占甲公司财物五千余万元,其中未遂一千三百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数额巨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张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法律文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第一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的二倍、五倍执行。
(编写人:余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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