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58号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pdf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ofd
2023/01/17 财金司
COPYRIGHT © gdz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服务咨询热线:400-9011-019 咨询电话:0730-8630078 13707309169 传真:0730-8630006 邮箱:gdzb888@msn.com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