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pdf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ofd
2023/04/06 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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