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送的线索和项目单位提供的情况,反映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4个招标项目中分别有16家企业存在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我委对此开展了调查,调取了相关项目电子招标系统数据信息、评标委员会记录等证据资料进行核实,现已将有关情况查实如下:
一、查明的事实
1、3家企业在郴州卷烟厂2017年1#、2#、3#冷冻站电制冷机组年度保养项目中串通投标
2017年6月20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2017年1#、2#、3#冷冻站电制冷机组年度保养项目通过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系统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共有长沙粤辉博恩富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瑞广科贸有限公司、长沙科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上述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服务团队人员和保养方案内容异常一致,认为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全部否决上述3家投标人的投标。
2、2家企业在2017年昆明长水机场形象展示项目中串通投标
2017年6月28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昆明长水机场形象展示项目通过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系统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共有云南沃葵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圆臣洋广告有限公司等3家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云南沃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圆臣洋广告有限公司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据此在评标报告中认定上述2家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全部予以废标。
3、9家企业在常德卷烟厂企业文化视频制作项目中串通投标
2017年7月18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企业文化视频制作项目通过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系统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共有长沙光与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长沙传承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湖南金鼎同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常德德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德追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市天翼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湖南立扬天下广告有限公司、常德市鸿明印务有限公司、常德小米广告服务有限公司9家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标系统数据核对,确认长沙光与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长沙传承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湖南金鼎同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MAC地址完全相同;常德德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德追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市天翼广告制作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MAC地址完全相同;湖南立扬天下广告有限公司、常德市鸿明印务有限公司、常德小米广告服务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MAC地址完全相同。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本次投标单位属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和不同投标文件出现异常一致的串通投标行为,全部予以废标。
4、2家企业在常德卷烟厂生产用物流包装材料(塑料袋类)采购项目中串通投标
2017年7月20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生产用物流包装材料(塑料袋类)采购项目通过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系统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共有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桐城市华猫软膜有限公司等8家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该项目的开标现场签到情况中,发现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和桐城市华猫软膜有限公司的投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串通投标行为,否决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桐城市华猫软膜有限公司2家单位投标。
二、处理结果
经调查查明,前述16家投标企业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4个招标项目中的违规行为有电子招标系统数据信息、评标委员会记录等证据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评标委员会据此作出上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评审结论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对评标委员会认定结果予以认定,并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对长沙粤辉博恩富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瑞广科贸有限公司、长沙科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沃葵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圆臣洋广告有限公司、长沙光与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长沙传承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湖南金鼎同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常德德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德追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市天翼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湖南立扬天下广告有限公司、常德市鸿明印务有限公司、常德小米广告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桐城市华猫软膜有限公司共16家企业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告,公告期限6个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