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4〕5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阅读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程序。第一节 质疑提出 第一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阅读全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1号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阅读全文]
财库[2014]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集中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循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近期,一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时,违法改变政府采购法定评审程序、干预评审结果、乱收费,以及在交易中心建设中存在“管采不分”[阅读全文]
来源: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14年10月09日 作者: 阅读:253 为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根据《关于征集第三批湖南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通知》(湘发改节能[2014]825号)要求,我们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将长沙科达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混凝土喷[阅读全文]
财库[2014]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阅读全文]
2014-09-24 来源:法规司子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加强招标师执业行为管理,提高行业队伍素质,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根据《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阅读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办发〔2013〕9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 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阅读全文]
财金[201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尽快形成有[阅读全文]
2014年09月02日 10: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政府采购法、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政府采购法共涉及三项内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被删除。[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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