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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 界定8条招标采购方面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

法律法规2024-02-28阅读()

2024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现予印发实施。本目录旨在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除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共管理机[阅读全文]

政策速递 | 交通运输部印发两项公路工程施工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2024-02-27阅读()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鼓励公路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明确了公路工程分包的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和合同管理要求;细化了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形。交通运输部[阅读全文]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律法规2024-02-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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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法律法规2024-02-27阅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阅读全文]

湖南省发改委解读《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法律法规2024-02-27阅读()

为深化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效率,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合力,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2月1日印发实施了《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推行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新模[阅读全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律法规2024-02-27阅读()

湘发改公管规〔2024〕5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阅读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

法律法规2024-02-26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建办科〔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现将《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阅读全文]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法律法规2024-02-23阅读()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厅、委),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管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为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维护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阅读全文]

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办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

法律法规2024-02-23阅读()

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委农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党委农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阅读全文]

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48项法律指 引为企业精准“导航”(48-48)

法律法规2024-02-20阅读()

第三章(三十六)虚假破产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的重要路径,也是企业破解经营困局、重组再生的前提和基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认定为具备破产原因。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主体向人民法院[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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